公明商会于 1997 年 9 月 22 日成立,全称为“深圳市宝安区公明商会”,是由公明工商界人士组成的社会团体。会员企业包括国有企业、港资企业、台资企业、外资企业、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等在公明投资的企业。

       2007 年 8 月成立光明新区,是深圳市设立的第一个功能新区。 2015 年 6 月 23 日更名为“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商会”。 2018 年 5 月,国务院同意设立深圳市光明区,下辖光明、公明、新湖、凤凰、玉塘、马田 6 个街道,于 2019 年 5 月 6 日正式更名为“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商会”。

     “以商汇友、携手并进、汇聚源泉、共创辉煌”作为商会第八届的指导方针,团结会员企业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做好会员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作用。

       公明商会第八届规划目标:

       一、努力打造一支听党指挥、能打胜仗的企业家精英队伍;

       二、齐心协力、努力奋斗,争做“五好商会”排头兵;

       三、促进公明政企联动,为光明区、公明辖区经济发展做最大贡献;

       四、增强会员企业竞争力,促进企业做强做大;

       五、积极招商引资,助力光明区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;

       六、为光明区加快建设“四城两区”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而努力奋斗;

       七、团结一致,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为国家为人民奋斗终身。